加大书柜一套及办公桌一套拍卖
发布:浦江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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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浦江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加大书柜一套(具体包括书柜二只)、办公桌一套(具体包括办公桌、官帽椅各一件),红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合并拍卖,已实际扣押在申请执行人处,家具请现场察看,交付以现场交付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该家具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可交付。
起拍价:3375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 8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联系人:徐法官,联系方式:0579-8818124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存在无证建筑物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除风险。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如不自行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9日前缴纳,可通过刷卡、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刷卡方式:到浦江县人民法院二楼诉讼服务大厅17号窗口刷卡。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支行,账号:120807002920031097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24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8181292(拍卖流程)、
0579-88181243(标的物情况)
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