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报废资产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02-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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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R2015BJ1000017(原编号:SW1501BJ00008)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拟拆除报废处置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10-31
资产评估值 138.780000(万元)
转让底价 26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01-08
挂牌截止日期 2015-02-04
机械设备
名 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78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报价的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技术拆除协议》、《廉洁从业承诺书》,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诺函》中约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拆除施工资质文件原件,赴电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协议。
4.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5. 本次转让资产为国家规定的已关停废旧资产,转让设备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此次转让资产不包括地下预埋设施。
7.因拆除电力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迁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为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 150万元(拆除保证金100 万,安全保证金45万,廉洁保证金5万)。待正常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再予无息退还。
9.拆除施工进场工期应在3月31日前拆除完毕,但净化水区域澄清池、工业生活消防泵房设施及其控制系统、网控楼、升压站、变压器及通讯、保护设施特殊标的拆除时间由甲方确定,拆除工期自允许拆除时间日当天起算30天。乙方已充分考虑这个因素并在报价中体现,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实施拆除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范围进行施工。在转让方划定的拆除区域内,受让方须对转让标的物实施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10.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自行负担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提供增值税发票。
1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的经盖章后的《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 以上披露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各买受人严格遵守相关约定。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78.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如所有竞买人均无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技术拆除协议》、《廉洁从业承诺书》的; ⑤签订上述合同后本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安全拆除保证金的; 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 ⑦不按时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及廉洁保证金并不按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 ⑧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需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
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华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拟将拆除报废处置资产项目进行处置。 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最终建成规模为2×125MW,共装机250MW。
2、本次转让范围为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拆除报废处置资产,主要包括化学水处理区域、网控楼、220kv升压站、#1-#4输煤栈桥、#1-#3转运站、卸煤沟、#1-#4干煤棚、生活、工业废水处理区域及其附属设备。设备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资产清单及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部分资产可能与现场实物存在一定差异,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3、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踏勘后与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盖公司章,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踏勘时间安排: 2015年1月8日-2015年2月3日(工作日8:30-17:00)。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相关附件
1、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2、安全技术拆除协议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5、廉洁从业承诺书
6、承诺函
会员机构名称 J0112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索女士、毛女士
会员联系电话 010-83568572、83568573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郑华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