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时30分,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
二、拍卖标的:位于余杭区东湖街道梅堰小区九曲营路250号、252号营业房,建筑面积合计:138.14 m2,起拍价:75万元,保证金:16万元;
三、拍卖方式:增价起拍,有保留价。
四、竞买须知:报名请携带有效合法身份证明,单位为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为本人身份证件,并向法院指定帐户(开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帐号:中信银行余杭支行7331410182600079950)缴纳参拍保证金,凭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六、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7日下午16时止。
七、咨询、报名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11楼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