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7日10时至2023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西山路步行街19幢42号店面
(详见拍卖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2744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请搜索并访问(http://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也可在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400-157106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400-157106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向我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可向税务机关、金融等相关部门咨询。
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2023年2月17日24时前交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逾期未支付按悔拍处理,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账号:35050164770700000283-014297)(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足额缴纳)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小李13751797341 (400-1571060 来拍法服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98-5868183
余法官电话:0598-5868120
执行服务中心:0598-58681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竞价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