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无锡市彩虹商业中心3-134号房产等标的物
1、因司法网拍本身形成的税费,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2、拍卖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可以规定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七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凭法院法律文书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如果涉及标的物上拖欠的物业费、水、电、煤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自行处理。4、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房产未办理产证,可能涉及二次过户;该房产目前有租赁,带租拍卖,租赁期至2021年6月30日,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且跟隔壁打通,买受人需自行隔断,费用自理。具体状况以实际现场为准,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或联系人约定统一看样时间,联系方式:江苏省金桥拍卖有限公司樊先生:18936073113、0510-82739187。
三、拍卖裁定与拍卖通知邮寄送达情况: 已邮寄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公告送达)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无
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
六、拍卖成交余款请在2021年02月02日前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32050161543600000413-010264);
2、支付宝网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本院允许贷款,但本拍品是否可以贷款,竞买人是否有贷款资格,应由意向竞买人参拍之前,自行与银行明确核对。请竞买人关注“拍卖贷款”栏目。首付款应在2021年02月02日之前支付至本院,且需保证银行贷款最迟发放到法院时间为本院发出成交裁定后十日内 ,请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操作程序及相应法律后果,详见拍卖须知)。
以下保险公司支持拍卖贷款保险,为银行迅速发放贷款提供保险专业服务,请竞买人自行咨询:
十、本标的物定价依据 。
十一、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1081190520;拍卖平台管理:0510-68882057;
标的物相关咨询:江苏省金桥拍卖有限公司樊先生:18936073113、0510-82739187。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