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建设南路40㎡商铺拍卖
发布:湘潭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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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6日10时至2020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一期C3栋1层C1118号门面【产权证号: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254839、254840号,国土证号:潭国用(2010)第29S00814号】。
评估价:70.15万元,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节假日除外)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2、标的物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本院将出具过户裁定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3、被执行人向本院反映,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税费、规费、物业费等情形,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时应将上述所有费用当作成本在竞价时予以综合考虑。4、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买受人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产登记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权证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款或找补金额。5、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标的物如有土地征迁遗留问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年 8月5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8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凤凰支行
收款账号:8830242600950688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 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731-57880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湘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