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人民南路301㎡商铺拍卖
发布: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
拍卖时间:08-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7日10:00至2020年8月1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东省信宜食品出口供应公司位于信宜市人民南路53号第三层房屋【证号:粤房字第4193891号】,建筑面积301.57M2。详细情况见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描述,评估价106.15万元,起拍价:68.7852万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二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电话、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案号:(2013)茂中法民四破字第2号
咨询电话:0668-2372015(法院)、0668-3390766、13902513602(管理人)、0668-2867811、13326579858(拍卖辅助机构)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罚款、物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及报装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管理人及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管理人及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20年8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茂名茂东支行,账号:4458850104000913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2013)茂中法民四破字第2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326579858上(短信不一一予以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 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广鸿评字第[2018]0802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 0668-2372015
管理人咨询电话:0668-3390766、13902513602
联系电话:0668-2867811、13326579858
联系地址:茂名市高凉北路2号豪丰大厦1501室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信宜食品出口供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