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8月26日10时至2017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
名称及坐落:安溪县金龙现代广场D24店(临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北路,龙津公园),该房产建于2011年,位于地上1层,建筑面积127.77㎡(合同号:0191525,备案号:9865)。
起拍价:叁佰零玖万陆仟元整(¥:3096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资格的公司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请认真阅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21日8时起至2017年8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8月29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5601010400035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相关拍卖事项在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咨询与监督方式:咨询电话:0595-26062939 ,监督电话0595-23267923。
联系人: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法官 电话:0595-26062939。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