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恒星世纪商业大道39㎡商铺拍卖
发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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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6日10时起至2017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九江市恒星世纪商业大道(九江市浔阳东路地下人防商业设施)A1071商铺(建筑面积39.01㎡,套内面积19.62㎡)经营使用权。
上列标的起拍价:252618元(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陆佰壹拾捌元整),保证金:12631元,增价幅度:252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17年8月16日10时起至2017年9月15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来源于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使用权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使用权权属转移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办理使用权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八、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象南广场支行,账号:315201040001442-2)。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付法官 0791-86366631;
法院监督电话:0791-86366754;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988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