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大方镇路塘村杨家沟商铺拍卖
发布: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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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31日10时至2017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此拍卖标的的产权证号为:方房权证2012字第011915663号,土地证号为:方国用(2002)字第01150264号。坐落于大方县大方镇路塘村杨家沟西侧(奢香大道西侧),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梁永昌。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3层,拍卖标的物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181.35平方米,其中商业57.33平方米,住宅124.02平方米。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住宅,实际用途为商业、住宅。建筑物朝向为东北,修建时间为2002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地。装修情况为简装。土地终止日期为2048年8月29日,土地分摊面积为30平方米。拍卖标的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起拍价:1259280.00元,保证金:63000.00元,加价幅度12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大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方县人民法院;大方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行:工行毕节大方支行营业室;账号:24060730292000356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黔博誉房评报(2016)字第8-1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18008575252(赵法官),监督电话:0857-5251010。
联系地址: 贵州省大方县奢香大北段
大方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