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雍熙镇211㎡商业房拍卖
发布:纳雍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纳雍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月1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纳雍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纳雍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的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纳房权证雍熙镇字第201300551-1号,建筑面积分别是:211.34平方米、248.68平方米(以登记机关为准)】,起拍价:¥5483356.3万元(人民币伍佰肆拾捌万叁仟叁佰伍拾陆元叁角),保证金:54万元,增价幅度:25000元。
瑕疵说明:
(1)该拍卖标的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产权职能部门了解、查询、办理。
(2)本院只负责拍卖标的现状的交付,并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3)该拍卖物为两层,请竞买人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内容,并到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4)该拍卖标的物有抵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乾信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诉标的物的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贵州乾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40至12:00/14:30至18:00;看样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次看样为统一看样,过后将不再组织看样)。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变卖方式:
1、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对上述标的物特别提醒如下: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家具家电、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3、标的物的房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房权证所需费用,可能存在拖欠的物业、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4、房产的相关过户问题请意向购买人在竞买前先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谨慎决定购买。
5、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纳雍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理人一同到纳雍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纳雍县人民法院确认。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纳雍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8787265)。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承办人联系电话:18085775660(朱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纳雍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