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6日10时至2017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西路63号温州商贸城6号楼11号商业房产。(焦房权证解字第0980103692号,2007年建,建筑面积为124.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所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8月3日止。)
起拍价240000元 保证金300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新区支行,账号:811110101240049427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1-3386895(王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91-3386895(王法官)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