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阳光花园商铺拍卖
发布: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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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10时至2017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淮阳县西城区新民路西康乐路南阳光花园1#119铺房。
起拍价:3194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23日15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17时止(限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请各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5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淮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淮阳支行,帐号:4100 1557 9100 5020 4486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3839476157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淮阳县龙都大道南段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