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小市镇陈英村4175㎡商铺拍卖
发布: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6-06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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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6月6日上午10时在本溪富虹国际饭店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情参见评估报告书)
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四组营业房地产(建筑物总面积:4175.7㎡,其中证载面积:2729.29㎡,其余面积:1446.41㎡,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164.5㎡,其中970㎡为出让,194.5㎡未缴纳出让金),评估总价:687.85万元。(整体拍卖)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7年6月5日15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70万元,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县法院指定帐户[收款户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账号:2100 1655 0030 5250 4133;开户行:建行本溪小市分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7)第0013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6月5日15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报名登记: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翠溪路48号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8号
电话:024-83769898 18842334025 邓女士
注: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换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