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金贝山市场区406㎡商铺拍卖
发布:长垣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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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0日10时至2017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垣县城关镇金贝山市场区2幢1-2-3-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303212号。
拍卖标的位于长垣县城关镇金贝山市场区,产别:私产,幢号:东,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406.29㎡,设计用途:商业。领证日期:2003年9月26日。
起拍价:1726732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8日起至2017年4月7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长垣县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交付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南省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610000140000009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0373-8855837
法院监督电话: 0373-8855809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垣县山海大道与德临大道交叉口
长垣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