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5日10时至2017年4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阴市霞客镇马镇村桥下50号的无证房产——1674.25㎡现状和已知瑕疵:无租赁,本院不负责清场。
起拍价:205.22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或联系人约定统一看样日期,联系方式(顾法官0510-82229212,18806186819)。
三、竞买人条件:不限购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违法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因本院目前条件无法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六、拍卖成交余款缴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支付: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账号:322000659018018015721)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可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十三、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0-82229210(严法官);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