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23日10时至2017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被执行人位于延吉市光华路17号的两套房屋(1、产权证号为180059号中,房号为地下-7、1-7、2-7,面积分别为82.95平方米、82.95平方米、92.01平方米,合计为257.91平方米;2、产权证号为129449号中,房号为1-8、2-8,面积分别为74.8平方米、74.8平方米,合计为149.6平方米)) | |
权利来源 | 抵押登记 | |
权证情况 | 有产权证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延吉五洲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门市 |
租赁情况 | 产权证号为180059号的门市房有租赁情况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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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1、抵押登记状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书 | |
备注 |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延龙房估字【2016】YJSF049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 |
拍卖标的物有关信息 (一) 拍卖标的概况 拍卖标的物位于延吉市光华路17号,南临发银宾馆,附近有财贸学校、中国农业银行、发展银行、地质六所等,区域人流量一般,商业氛围一般,属延吉市一般的商业区域。1、产权证号为180059号中,房号为地下-7、1-7、2-7,面积分别为82.95平方米、82.95平方米、92.01平方米,合计为257.91平方米,评估价1,204,176.00元;2、产权证号为129449号中,房号为1-8、2-8,面积分别为74.8平方米、74.8平方米,合计为14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4.16平方米,评估价501,160.00元。 (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 (二)限购情况:无 (三)税费负担情况 欠缴物业费、水电费不详,买受人可自行向物业公司咨询,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承担;过户所需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亦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