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1月23日10时至2017年0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拍卖标的物为位于常宁市宜阳办事处草桥街的二处房地产,建筑面积共1573.58㎡。 2、区域区位概况:估价对象位于常宁市,常宁市,为湖南省县级市,由地级衡阳市代管。位于湖南省南部、湘江中游南岸,东隔舂陵水与耒阳市为界,南与郴州市桂阳县相连,西与永州市祁阳县接壤,北濒湘江与祁东县、衡南县二县相望。地处北纬26°07'—26°36',东经112°07'-112°41'之间。面积2046.6平方千米,是全省县与县级市中的第52位,衡阳市7县(市)中的第5位。 2015年,根据常宁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14镇4乡3街道:“宜潭乡、宜阳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宜阳街道”。“松柏镇、水口山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水口山镇”。“盐湖镇、三角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三角塘镇”。“江河乡、新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河镇”。“弥泉乡、塔山瑶族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塔山瑶族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宁市下辖水口山、柏坊、烟洲、荫田、白沙、西岭、三角塘、洋泉、庙前、罗桥、板桥、胜桥、官岭、新河14个镇;蓬塘、兰江、大堡3个乡和塔山瑶族乡共4个乡;宜阳、泉峰、培元3个街道。市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宜阳街道青阳北路)。 3、估价对象地理位置概况: 估价对象系常宁市宜阳办事处草桥街的二处房地产,该区域位置较好,其北距交通路约150米,西距劳动北路约100米,南临草桥路,东距友谊路约150米。所处区域内道路网密度好,估价对象附近有常宁市一中、常宁市宜阳小学、常宁市煤炭工业局、常宁市民政局等营业网点和其他服务机构,有11路等多路公交车与周边地区相连,通达度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好,环境质量较好。 4、估价对象权属状况: 估价对象1《房屋所有权证》权证编号为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7018634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封智高,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座落在常宁市宜阳办事处草桥街,登记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688.34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48.96平方米,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第1层,结构为混合结构。估价对象2《房屋所有权证》权证编号为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701863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封智高,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座落在常宁市宜阳办事处草桥街,登记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85.24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62.96平方米,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第2层,结构为混合结构。 5、估价对象现状: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实勘获悉,估价对象1实际用途为步步高家具城,估价对象2实际用途为望子成龙教育集团常宁市艺术学校,现使用状态均为出租,建成时间为2007年。估价对象1装修情况:外墙为白色方块墙砖,内墙为墙漆;地面为地板砖,门:卷闸门;窗:铝合金窗。室内采光、通风良好,水、电齐全,电其它配套设施较为完备,为完好房。因被申请方原因,未能计入估价对象2室内查勘。 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人民币陆佰伍拾伍万壹仟肆佰元整(¥655.1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4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01月16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拍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但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出价达到保留价才能成交。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01月20日16时00分; 看样集中地点: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请于2017年01月20日前预约看样,如不预约,本院将不安排看样); 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问题请咨询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34-8893162 八、重要提示: 1.拍卖成交并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房产过户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4.成交后,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02月0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账号:4401014210003068。{请注明执行案号:(2015)衡中法执字第11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估价报告编号:广联房评字(201609)第053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