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亚花苑商场678㎡商铺拍卖
发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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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5日10时00分至2016年12月26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增林名下所有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8号东亚花苑商场1号楼的商业房地产,起拍价为人民币1403.23万元,保证金:42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详情:拍品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8号东亚花苑商场1号楼商业房地产,地处南宁市江南区邕江一桥南片区商服中心,一面临街。建筑面积679.20平方米;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商铺,实际用途为商铺;建筑总高度为6.5米,建筑层高为3.2米,室内净高3.0米;供水、排水、通信、卫生、照明、空调、防灾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良好;建筑物防水、保温、隔热、隔音等状况较好,南北朝向,通风、采光情况良好,日照充足;拍品于1997年建成,至2016年已使用19年;建筑物基础的稳固性较好,无沉降不均匀情况,工程质量较好;地面、墙面、门窗等完好。拍品已出租,一楼为临街商铺,分割成三间铺面,分别出租作为药店、化妆品店、餐饮店;二楼整体出租作为网吧使用。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帐号:8113001014000033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深国咨房评字[2016]第11280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71-5679660 联系人:田警官、余警官、小覃
法院监督电话:0771-5679506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