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华兴胡同298㎡商铺拍卖
发布:延吉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0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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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7日10时至2016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位于延吉市华兴胡同18号1001,延边世纪酒店东侧,延吉西市场南侧,电力大厦西侧,延边州农业银行北侧,丘地号6-11-59,所在区域属延吉市特类区。估价对象建筑物外墙为涂料,建筑物总层为2层,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取暖方式为地暖,集中供热。估价对象建筑年代为1997年,整体维护良好,成新评定为8.5,建筑面积为298.76平方米。以上内容来自延诚房估字【2016】第11051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拍卖价:3,042,576.00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1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现场看样时间初定为2016年11月4日上午10时,联系电话:0433-258633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不作过户登记的承诺和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10时前与延吉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060401103333333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3-2586331 李法官
监督电话:0433-2586394 金女士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