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9日10时至2016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XGJ053号商铺及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C6662530)。(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自行下载)
起拍价:156300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16年8月14日16时前向委托法院报名,并于2016年8月15日10时前到达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XGJ053号商铺集中,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报名看样方式: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名称发送短信至手机号码18666496208,或者发送微信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网拍微信号上(可通过搜索微信号dgsdyrmfyzhb或手机号码18666496208添加该微信)。
注意:现阶段短信或者微信的方式只接受报名看样,暂不接受来电咨询。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8月16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另需至少2人报名,若只有1人报名,即使达到保留价也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向法院预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水电等更名: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16年8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石龙支行,账号:100011826000058861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并将缴款凭证、联系方式通过传真(传真号码0769-86101013)或微信、彩信(18666496208)等方式通知本院工作人员。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705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评报字第[2016]第(房)H008号评估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
东城法庭彭法官 0769-22461013(标的物详情)
李小姐 0769-86101055(拍卖技术)
法院监督电话:0769-86101525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