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华花园A4幢139㎡房产拍卖
发布:重庆思源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9-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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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9月1日14: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涪陵区兴华东路兴华花园A4幢2-7-1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39.79㎡,权证号:1007709,土地证号:涪国用(2001)字第01154号。拍卖保留价:44.383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8月3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8月3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建于1999年,无电梯,砖混结构,土地类型、用途、终止时间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2、标的物由被执行人自住,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装修,不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72385902 崔老师
联交所涪陵分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思源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