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阳光世纪花城小区18㎡商铺拍卖
发布:洪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刘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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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2日10时至2016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泗洪县青阳镇阳光世纪花城小区步行街C区16号商铺。
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为18.5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摘自评估报告)
起拍价:56160元,保证金:1 万元,增价幅度:1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泗洪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泗洪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示方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公示。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调查、走访。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走访、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标的物进行过户登记,则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该房产仅有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并未进行房产登记。购买人可能要进行二次房地产登记、过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该房是否具备登记条件请购买人自行向相应机构咨询,如无法完成物权登记由购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花园口支行,账号:321324320120100005788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0527-86279181,15150708710(禹怀)。
联系地址: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泗洪县青阳镇双沟西路与衡山北路交汇处西南角)
泗洪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