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19日10时起至2016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柯城区双港街道佳美二区16-16号101室房产。
柯城区双港街道佳美二区16-16号101室房产,房产证号:衢房权证柯城区字第20122506号,建筑面积412.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柯城国用(2012)第0076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115.75平方米,终止日期2039年11月29日。有租赁。
起拍价17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増价幅度5000元。
二、保证金数额及缴纳等:保证金为200000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有意者可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2016年5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原欠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0-3025726,监督电话:0570-3026039。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北三道105号花园法庭内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