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1日10时至2016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东海县白塔埠镇双拥路东侧、S323省道以北,拍卖对象为1-3层商住用房,目前自用,用于经营宾馆。
东海县横沟乡牛辰路50号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264.77平方米,证载228.51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00.1平方米。房屋证号为连房权证乡字第X00002113号,面积为228.5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10)第003920号,面积200.1平方米,以上两部分均在证,评估额为45.02万元;还有一部分房屋不在证,面积为36.26平方米,评估额为2.69平方米,总评估价格为47.71万元。
起拍价:343512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2月14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变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3月1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东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东海支行,账号:11580188000165334 )。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提高转入额度,确保正常参加竞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连旺房估(鉴)字第2013-12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监督电话:0518-87805192
联系地址: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