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2日10时至2016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517室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该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8层,所在楼层 15层,房产证号: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186130、00186131号 ,证载建筑面积84.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上虞市国用(2009)第09796号 ,证载使用权面积7.5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
上述房地产有案外人在实际使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与实际使用人协商后续租赁或腾退事宜。
起拍价384303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 2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3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 年 3月 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账号:09150006772145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8580779
监督电话:0575-88580728
联系地址:绍兴市区五泄路80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0 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