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2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为东海县白塔埠镇航空东路11号清华苑小区8号楼105-1铺房产, 房产分户图建筑面积:38.41平方米; 所在层数1层;房屋用途商业。
意向竞买人请实地看样,不看样的风险自担。
房屋以交接时现状交付。
房产过户请咨询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
欲购买,请咨询承办法官。
评估价:145113.00元
起拍价:10158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己委托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起至开拍前一天(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执行机构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东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海新建支行,账号:32001657238059999999-125511)。并于缴清余款后7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海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提高转入额度,确保正常参加竞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 淘宝网
0571-88158198
2.拍卖辅助机构:
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15261330536)
辅助机构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1602室。
3.法院
法律相关事务请咨询:
17851259720(张法官)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