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5日10时至2015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与上沙路交叉口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亚名城2幢205(商业用房)室商铺,建筑面积31.94平方米。该房产位于框剪结构的商住楼内,位于第2层,所处单元总楼层为地上19层,地下3层;商住楼1-2层为商业,3-19层为住宅,尚未装修,毛坯状态。房屋于2013年底建成交付,尚未投入使用。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38.5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4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3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开支行,账号:733291018260001784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请提前向中国银行杭州经济及技术开发区支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89898310 监督电话:0571-89898258。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