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7月28日10时18分在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所”)按现状公开拍卖位于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63号107房屋(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0240132号)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石鼓区中山北路161-169号202房屋(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0241282号),建筑面积254.38平方米,评估总价/起拍价,264.3779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标的展示、咨询、竞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2015年7月27日17时前,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账号:8102 0309 0000 3595 8),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衡阳所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南阳庐拍卖咨询电话:贺先生18627342336
衡阳所地址及电话:衡阳市华新大道(西二环)11号国资委新办公楼,电话:13807348718朱先生18473408731周女士。
监督电话:省高院:0731-82206302 委托法院:0734-8893198 工商:0734-881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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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