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840(原编号:SW1409BJ00033)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金三环羊绒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商贸中心二层670.17㎡商铺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资产评估值
205.690000(万元)
转让底价
205.69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4-09-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4-10-21
一、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大板镇四区大板街北(大板商贸中心)
房产证号
右旗房权证大板镇字第102682号
目前用途
商业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670.17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金三环羊绒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 3、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
三、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 17:00 时 (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工作日下午15:00-17:00进行预展,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693332800。2、本次是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 转让方不保证该标的资产的质量、新旧程度等,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 3、本项目标的资产处于空置状态,不存在租赁关系,不涉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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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单位业务一部
北交所联系人
陈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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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