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28日10时至2014年8月29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竞买标的: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75-2号~81-2号(单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64.15平方米,分摊出让的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2.3平方米。所属建筑物为钢砼结构,建成于2002年,共25层,地下1层,地上24层,位于第2层,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外墙为外墙砖,内墙面为乳胶漆,铝合金窗,木门,室内通道地毯地面,客房内木地板地面,卫生间地砖地面,面砖墙面,现出租经营酒店。 地理位置:北面为凤起路,西面为建国北路,东面为醋坊巷,附近有东园、凤栖花园、诚信大厦等。该区域对外交通便捷度高,人口较密集,商业氛围较好,配套设施齐备,地理位置较好。
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为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8589071号,登记日期:2008年6月19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杭下国用(2008)第005522号,土地终止日期:2037年11月5日。
特别说明:
本拍品有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已全部出租,保护承租户租期至2017年9月2日,2014年7月2日前的租金已付清,之后租金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由买受人到现场勘看后决定是否竞买。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17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2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并预约登记,统一看样时间为2014年8月26号下午14点30分至16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9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在缴清全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手续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估价报告书》,关于标的物品情况可以咨询该公司,咨询电话:0579-85850488)
本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话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