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育才路192㎡商铺拍卖
发布: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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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8日10时至2017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郦江祥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育才路133号,建筑面积191.67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分摊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房产证号为杭房权证萧失字第15430553号,室内装修以现场及实际交付为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拍卖标的物中的95平方米房屋有租赁,租期至2018年1月31日(租金已付清),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现厨房有人在使用,使用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马上腾退。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起拍价:308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含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10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2010001591767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详情咨询: 0571-82665157
法院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咨询办理“拍卖通”业务,或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钱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建国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萧山区支行咨询办理“拍卖按揭”业务,或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咨询办理“拍卖房贷款”业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