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1日下午3时,在平阳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将下列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1、平阳县昆阳镇银都花苑4-22号房产(非居住),建筑面积26.46㎡,起拍价:14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1、温州报名:即日起至2013 年9月10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45号三楼本公司;2、平阳报名: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平阳县人民法院。
三、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标的物现场。
四、注意事项:1、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2、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4、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5、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1号标的存入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农行瓯海支行,账号:230101040009092,并到报名处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到账后至平阳法院417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0577-88528852 88534603 13858791363
工商监督电话:0577-6373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