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二层北57号,权证号536809,建筑面积18.95㎡,非居住,国有出让,起拍价33万元。(案号2013-153 保证金4万元 带租拍卖)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前一日下午4时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收据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保证金抵成交价款;拍卖不成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户名: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站前分理处;账号:1203215419100004154。
注:1、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2、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中止(撤回)拍卖。3、拍卖标的如有违章建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4、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5、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下午4时止(工作日),在本公司(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502室)。
四、联系方式:0577-86051966 0577-86072058 法院监督:0577-88997737 工商监督:0577-89661259
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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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华大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