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生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拍卖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松江东路51号原吉林市友谊宾馆1-3层房产(占整个宾馆的一部分),参考建筑面积3,141.3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无土地使用权证,拍卖参考价为903万元(房产价值573万元,房产装饰装修330万元,详见评估报告书)。
注意事项:⑴本次拍卖房产正在租赁使用中,租期截止2012年底,按相关法律规定,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⑵有意竞买人及法定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在拍卖会前一日下午2时前将竞买保证金340万元存入法院账户(户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营业部,账号:60501201050009369),方可办理竞买登记;⑶优先购买权人如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登记竞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⑷本次拍卖房产实际建筑面积、界址以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确认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权变更登记时发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全部费用;⑸本次拍卖房产瑕疵情况,详见拍卖标的瑕疵告知书。
拍卖时间:2009年11月5日下午2时
拍卖地点: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417法庭
展示登记时间:2009年10月20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4822166 监督电话:240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