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09年12月23日11:00时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石北路58号金岛“E-houes”大厦第三层营业用房,现已租赁,建筑面积约2897.07m2,拍卖保留价1532.55万元,保证金8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从公告之日起,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21日前将保证金交纳至法院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帐号:123902730410302),并于2009年12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内)前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签订竞买协议后须以不低于起始(拍)价报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有其余竞买人以不低于起始(拍)价报价,则本义务可免除)。
重交所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二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673166、67673139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