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湖州市山水华府14幢长兴路518-3号商铺,证载建筑面积106.79㎡,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63.75㎡。起拍价14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7日下午4时止报名、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参拍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到湖州市体育场路138-3号本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
注:标的委托方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不到场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059965092(袁先生)18805721130(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