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158、160号(德盛大厦一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37.9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起拍价:190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0月18日上午11时止报名、展示,标的所在地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带保证金(起拍价的10%)前来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000012015009555。
注:①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届时请上述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房产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③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联系方式:0577-88896799 5689181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