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09年11月20日10时在天台“钻石人生”商旅酒店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原潘善才、蔡爱萍所有的坐落在天台县赤诚街道劳动路的三处房地产:
1、劳动路C地块21号1单元302室(4号储藏室),建筑面积98㎡,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5万元。
2、劳动路C地块21号02室(1-2层)商铺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81.6㎡(其中地下室63.62㎡),商业出让用地,起拍价11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3、劳动路C地块21号03室(1-2层)商铺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81.6㎡(其中地下室63.62㎡),商业出让用地,起拍价11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9日16时止,现场。
四、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9日16时止到本公司或于11月19日9时-16时到天台“钻石人生”商旅酒店。
五、报名须知:凡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开户名称:天台县人民法院 帐号:840026621308094001)及资料费。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具有优先购买权人,届时请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88829352 88829331 工商监督电话:83882419
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