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及产权人委托,定于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30分在衢州饭店满江红会议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市区荷三路167、169号一至三层房地产(荷花派出所对面,现“谊园宾馆”使用,现有客房16间,配套设备齐全,该标的适用于宾馆、茶楼、办公等),证载建筑面积470.1㎡(其中底层及夹层可使用面积约103.21㎡,二层约87.5㎡,三层约279.39㎡),整体拍卖,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展示。
四、竞买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纳信用保证金,支票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款银行:工行南区支行账户,账号:1209270019200005547。
法院委托标的,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各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各具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且未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邀金融机构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买受人(个人)提供信贷支持(营业房50%以内、住宅80%以内)。
咨询电话:0570-3085485 3084152 3088903
公司地址:市区荷三路249号(市司法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