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镇江丹凤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丹阳市阜阳路1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存放于丹阳市凤凰路105号库房内的PA镜片一批,参考价:480.533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21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需在2013年3月21日前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100万元保证金:(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81006706010149000948,开户行:交行解放路办事处),以款到账为准。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3月21日下午4时。个人竞买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携保证金缴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票据来本公司办理参拍手续。
四、联系方式:
镇江丹凤拍卖有限公司:86055806、15906105000何先生
镇江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85282563、13906105291邬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