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镇江市中山东路398号中山路中央商业街5032室的房屋,建筑面积22.94平方米。
起拍价53.64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10月9日16时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10月29日10时至2017年10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若第一次流拍则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11月20日10时至2017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看样时间为每次拍卖前七天(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5482699493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法院不负责房屋的清空、交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654(李法官),监督电话:0511-85319618
联系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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