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整合和利用城市发展空间资源,提高空间资源的配置效率,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78号令)等相关规定,受扬中市户外广告及灯光管理所委托,本公司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沿线(扬中段)5座高炮广告泊位使用权。该5座高炮广告设施许可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扬中市城管局递交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为三年,该后三年高炮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费在前三年拍卖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30。前三年参考价:5万元/座(三年)。
2、位于市区翠竹北路、翠竹南路、新扬南路部分路段的灯箱广告三年泊位使用权。
(1)翠竹北路:(工会路口至外环北路口)共计22只灯箱。参考价:7.92万元。
(2)翠竹南路:(长江路口至天然气公司门前)共计22只灯箱。参考价:7.92万元。
(3)新扬南路:(金苇路口至长江路)共计58只灯箱。 参考价:10.44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可实地察看标的位置并接受咨询。
三、拍卖时间:2012年12月29日(周六)上午9:30。
四、拍卖地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81号二楼拍卖大厅。
五、参与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于2012年12月28日5时前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镇江庆润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1#标的保证金为5万元/座,2#标的保证金为5万元),(户名:镇江庆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104044309200103330,开户行:工行营业部),以款到账为准。
六、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
(1)竞买灯箱广告泊位使用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竞买高炮广告泊位使用权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
3、具备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资质(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咨询方式:0511-88365018黄先生、高女士 (0)13852952866黄先生
镇江庆润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