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开元山庄紫庭苑房产拍卖
发布: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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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至2017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570号开元山庄紫庭苑2幢二单元707室、708室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15326781号、15326782号、15326783号、15326784号,建筑面积:707室55.55平方米、708室113.51平方米。土地证号:温国用(2016)第20336号、2033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07室3.13平方米、708室6.39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住宅用地。该标的物建筑面积是否含不确权面积,请自行咨询相关管理部门。(详见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跟本院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
起拍价:2600000元,保证金:37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温岭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岭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宗标的物,也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2017年9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温岭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看样电话:15068100010(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横峰支行);标的物咨询电话:0576-86128936(王法官);竞拍流程咨询电话:0576-80616639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但应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发票至法院领取退款。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前与温岭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温岭市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司法拍卖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10001165589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6-86128936(王法官)或80616639。
看样电话:15068100010(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横峰支行)
监督电话:0576-86128966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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