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南天大厦998㎡房产拍卖
发布: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2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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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24日10时至2017年7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十字口“南天大厦”负一层(本次拍卖内容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电、家具等)。拍卖对象权证号:210房地证2005字第01003006号,建筑面积998.4平方米。拍卖对象建成于约2005年,位于负一层,层高约5米,砖混结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维修保养状况良好,地面地板胶,墙及顶刷漆。
特别提醒:该房屋存在租赁。租赁期六年,自2015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租金35万元/年,扣除租赁房用于消防、防水、地坪等已用装修 费用150万元后,实际每年仅支付租金10万元。
评估价:742.81万元。起拍价:594.248万元。保证金:59.4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安排)。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06-418。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规格等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应缴纳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联付通账户内(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户名: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联付通账户自动退回,竞得者的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08807055117)或上述指定联付通账户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806-4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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