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龙水镇永益路房产拍卖
发布: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22日10时至2017年6月23日10时(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路陈显华集资房4号的非住宅地产(本次拍卖不包括房内的厨卫、家具、电器等动产物品)。
评估价:76.13万元,起拍价:53.291万元,保证金:5.329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该门市存在租赁,租赁期不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400-0806-418。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的资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08807055117)。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806-41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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