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项城市热电厂(河南省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河南莲花面粉有限公司90%的股权、河南莲花味之素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二、注意事项:上述股权整体拍卖,竞买人资格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意竞买者,请向本公司咨询相关情况,并于2011年11月10日17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帐户缴纳1500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请案件的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上述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1年11月10日17时前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标的展示: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0371)65982006 67773776 1362385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