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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仁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40%股份及仓库拍卖

发布: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月25日9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河北省饶阳县仁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40%的股份及该公司院内涉案的三间仓库房。仓库房1:建筑面积:2961.36平方米;仓库房2:建筑面积:1681.76平方米;仓库房3:建筑面积:1958.36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788.218739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竟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1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746069007;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1月18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事宜,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的处置情况以及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1-66635024、13663111151
    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电话:0318-7328016
    法院监督电话:0318-2188312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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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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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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