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31日10时至2015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26919股。
起拍价:1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海盐县户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朱全林同志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573-8602434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股权更名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向税务部门先行垫付,凭税务部门发票到案件承办人处支取。
八、有关政策情况请自行了解清楚,否则责任自负。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月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帐号:73339101831000011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6024349,0573-86026202;
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33号;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