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
项目大类: | 股权 | 地域: | 株洲市 |
项目编号: | 1510760123 | 挂牌价格: | 1658.65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三湘都市报 | 挂牌公告期: | 2015-11-1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1-1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15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项目内容 |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肖群锋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2月1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组织机构代码 | 32565627-8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产管理;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 100%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年10月31日 | 0 | -40.67 | -40.67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30.90 | 0 | 1630.9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8月3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1623.90 | 1658.65 | ||
负债总计 | 0 | 0 | ||
净资产 | 1623.90 | 1658.6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58.65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爽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系由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折价人民480万元)和货币人民币20万元出资。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该项土地使用权尚登记在转让方雪松公司名下,货币出资人民币20万元尚未缴足。 现转让方雪松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1日完成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已变更为金爽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株国用(2015)第A1490号。同时,根据转让方出具的《关于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情况的说明》,转让方已于2015年9月25日将剩余出资人民币20万元缴足。 2、根据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出具的《关于租赁和人员情况的说明》: (1)金爽公司拥有原一分厂冷冻房、车间等资产,转让方雪松公司已与14名自然人签订租赁合同将该部分资产进行出租。其中,13名租户租约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1名租户租约到期日为2017年5月31日,租户的租金和一次性交纳的租赁物保证金由雪松公司收取,其它情况详见相关租赁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后,针对租期2015年12月31日到期的13户,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至到期,租金全部由雪松公司收取。租赁合同到期后,雪松公司负责将租赁物保证金退还给租户,并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金爽公司与租赁户衔接后续租赁事宜。 针对租期2017年5月31日到期的1户,由金爽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与原租户重签租赁合同(即出租方由雪松公司改为金爽公司),雪松公司予以配合。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前的租金由雪松公司收取,自2016年1月1日起的租金由金爽公司收取。合同重签后,雪松公司将该租户的租赁物保证金于2015年12月31日前汇入金爽公司指定账户。 (2)目前有6名人员负责金爽公司的管理,但该6名人员全部系与雪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由雪松公司进行发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6名人员回到雪松公司,雪松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继续履行该6名人员的劳动合同。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根据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514号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内的16项房屋建(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较为清晰,其中11项房屋建筑物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3项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余2项为构筑物。纳入委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位于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株洲市芦淞区杨柳冲经营场所内,建筑结构以混合结构为主,维护状况较好,所有房屋均在使用中。 2、其它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658.65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相关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公告期内任意时点不低于人民币1658.6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公告期内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期满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账 号: 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658.65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5、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30前(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人代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803803-7 | |||
注册地(住所) | 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国资委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发布媒体名称 | 《三湘都市报》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周女士 | 0731-84117687 | |||
邝先生 | 0731-84178608 |